治疗白癜风克白灵苏孜阿甫片价格 https://m-mip.39.net/baidianfeng/mipso_4329419.html房屋征收
西昌市人民*府
关于安宁镇“百镇建设行动”重点项目建设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实施安宁镇“百镇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川航西昌分公司基地(机场小镇)、安宁镇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西宁中学运动场扩建)、安宁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东路、法庭路、南街南延线、横一路、安宁大道西延线)、马坪坝棚户区改造项目(天王山大道项目用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经西昌市人民*府批准,拟对上述建设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征收范围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位于康宁村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四至界:东至南街南延线及桦夏幼儿园,西至康宁村八组,南至复兴堰,北至康宁村三、八组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
(二)位于和平村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四至界:东至成昆铁路,西至机场路,南至大塘河,北至和平村七、八组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
具体征收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二、征收主体:西昌市人民*府。
三、征收部门: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
四、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予;
(二)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五、房屋征收部门及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对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有义务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西昌市人民*府
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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