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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3000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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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昆明讯今天(5月20日)上午,安宁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联合开展“为所有生命构建共同的未来”集中增殖放流活动。在昆明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滇池水上派出所,三名被告人按照要求,向滇池投放了价值元的鲤鱼鱼苗,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昆明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安宁法院相关领导及昆明市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活动,共同见证了余尾鱼苗在滇池“安家”。

据悉,这三名被告人涉及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其中一起案件为,使用禁用工具在晋宁区晋城镇某小区旁淤泥河内使用电鱼器非法捕鱼,在捕捞过程中,郎某配合*某使用电鱼器捕捞,饶某(另案处理)负责提桶装鱼,被群众发现并报警。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连续四次在滇池非法捕捞,屡不悔改,安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案件,并依法进行了判决。

据安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史莎丽介绍:“安宁法院于年5月14日正式挂牌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成为云南省首家成立环保法庭的法院。年3月1日经安宁市机构编制委员批准,更名为“环境资源审判庭”。根据上级法院要求,现依法集中管辖安宁、富民、禄劝、宜良、石林辖区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第一审民事、行*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自成立至今,已审结各类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件,判处案犯人次,审理检察机关起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0件,依法服务保障了生态文明建设。”

相关部门表示,希望通过对此类环境违法案件的审理,加强警示宣传,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确保长江流域十年禁渔顺利实施。目前,安宁法院已开展6场增殖放流活动,向滇池、云龙水库水源区、长江流域(螳螂川安宁段)等区域投放鲤鱼、高背鲫鱼育、鲢鱼、鳙鱼等鱼苗3多尾。

记者:李楠

摄影:赵征洋

编辑:孙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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