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去过北京中科医院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C%97%E4%BA%AC%E4%B8%AD%E7%A7%91%E7%99%BD%E7%99%9C%E9%A3%8E%E5%8C%BB%E9%99%A2/9728824?fr=aladdin以案释法
案例:遭遇骚扰电话信息
小娟和同学相约下班后在某商场的一家饭店吃饭,饭后小娟去结账时,服务员告诉小娟可以参加店里的预存满赠活动,并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及邮箱。不久之后,小娟便经常接到商场其他商户的广告推销信息,邮箱中也经常收到垃圾邮件,让小娟困扰不已。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律师说法
侵权责任法首次规定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但是对于隐私的范围没有明确界定。民法典将隐私的范围规定为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完善了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机制。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依法应属于自然人的私密空间,未经其同意不得通过打骚扰电话、发送垃圾短信或信息、发送垃圾邮件等方式侵犯其生活安宁。这是民法典从法典的高度,针对困扰社会公众已久的顽疾所做的回应。
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骚扰电话、垃圾短信背后是庞大的灰色产业链,事关大量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因此,过去数年内有关部门不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却成效甚微。但是,作为新中国制定的首部法典,专门立法规定打击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接下来也将迎来全面学习民法典、全面实施民法典的时期。对于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全社会也将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相关部门的整治行动也可能会形成常态化的机制。随着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困扰公众已久的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将逐步减少,公众的社会安宁将得到保障。
文章来源:宁夏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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