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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安宁市红十字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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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府的总体部署,安宁市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安宁市红十字会4月7日15时至5月7日17时,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接收和使用情况公示如下,诚挚感谢您以实际行动支持安宁市疫情防控工作。

一、上期末捐赠资金结余合计23,.48元

截止本期公示时间,我单位结余爱心捐赠资金合计23,.48元,其中包括云南省红十字会众筹平台资金余额50.00元;捐款账户余额23,.48元。

二、本期捐赠资金收入总计,.00元。

1.网络平台捐赠。通过“安宁市红十字会防控新冠肺炎接受社会捐赠”网络平台接收社会捐赠0元(见附件1),本期收到省红十字会从平台提取到我单位账户资金50.00元,现省红十字会众筹平台资金余额为0元。

2.通过安宁市红十字会银行账户接收捐款,.00元(具体明细见下表)。其中:定向捐赠64,.00元,用于安宁市疫情防控工作捐赠36,.00元。

三、本期捐赠资金支出总计,.48元

1.定向捐赠支出64,.00元,其中:县街街道64,.00元(见附件2)。

2.经请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同意,于5月7日拨付相关单位疫情防控爱心捐款59,.48元(包括使用上期结余的账户余额23,.48元),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本期末捐赠资金结余合计0元

截止本期公示时间,我单位结余爱心捐赠资金合计0元,其中包括云南省红十字会众筹平台资金余额0元;捐款账户余额0元。

五、物资接收及使用情况

本期无捐赠物资。

六、开具云南省社会捐赠收据情况

截止4月30日,我单位不再接受防控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捐赠款物。前期通过我单位做出捐款但未到我单位开具云南省社会捐赠收据的单位和个人(详细名单见附件3),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到我单位开具收据。

我们郑重承诺:一是所有物资、资金专款专用在关键处。严格按照《云南省红十字会转发总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云红办〔0〕4号)《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应对疫情防控接收捐赠款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红通〔0〕8号)、《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疫情募捐工作的通知》(云红通〔0〕11号)规定执行,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所有款物一律及时转接并用于我市防控疫情工作中。二是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募捐款物及使用情况我们将及时在魅力安宁等新媒体进行公布,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

欢迎广大*员干部群众、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爱心专线:-.

附件1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爱心捐赠资金分配方案(第九批)

附件2转账凭证(交通银行支票头)

附件3安宁市红十字会接收捐款未开具收据明细表

安宁市红十字会

0年5月7日

编辑:陈媛媛审核: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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