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年1月14日安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年1月20日在安宁会堂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安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3.审查和批准安宁市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宁市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审查和批准安宁市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宁市年地方财政预算;
5.听取和审议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安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选举;
9.其他事项。
政协安宁市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宁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年1月14日政协安宁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经年1月14日政协安宁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宁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年1月19日至21日在安宁会堂召开,会期三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安宁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安宁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六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协商《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协商《安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协商《安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政协委员大会发言;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宁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政协安宁市委员会
年1月14日
编辑:魏圆审核: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