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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来了老年安宁疗护病区怎么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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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生命走向谢幕,想让老年终末期患者更舒适、更有尊严地告别世界,就离不开安宁疗护。

老年安宁疗护病区怎么建?老年人在养老区和医疗区之间床位如何转换?如今,标准来了。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老年安宁疗护病区设置标准》《医养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在养老区和医疗区之间床位转换标准》2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将于年2月1日起施行。

01

应设置病区主任,病区床位不少于20张

《老年安宁疗护病区设置标准》规定了老年安宁疗护病区设置的基本要求、人员配置、床位要求、设备配置和质量管理要求,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的老年安宁疗护病区。

在人员配置方面,《标准》要求设置病区主任,为获得麻醉及精神类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宜具有老年医学相关工作经验,医师应不少于0.2名/张床位。病区护士长应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宁疗护相关工作经验的注册护士,护士应不少于0.4名/张床位。病区配备医疗护理员宜按照医疗护理员与护士1:3的比例,可配1名社会工作者。

《标准》还提到组建安宁疗护团队,包括医师、护士、药剂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精神卫生工作者、营养师、医疗护理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成员应具有相应职业资质,并接受过安宁疗护培训。

在床位要求方面,《标准》明确病区床位数应不少于20张,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7平方米,每床间距不少于1.5米。2人以上房间,每床间应当设有帷幕或隔帘(有特殊护理要求的除外)。

02

明确评估内容,病床转换有标准

《医养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在养老区和医疗区之间床位转换标准》规定了医养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在养老区和医疗区之间床位转换的评估内容、转换标准与注意事项,适用于设有医疗区和养老区的医养结合机构。

《标准》明确了具体的评估内容,包含急性期评估、常见疾病状态评估以及老年综合征变化评估。老年人在养老区和医疗区之间床位转换标准如下:

当老年人评估结果为生命体征不稳定、病情进展或恶化、功能下降或衰退等预警或突发症状时,可由养老区病床转至医疗病床。当老年人评估结果均符合早期预警评估表为0分、疼痛评分4级以下、营养不良改善、谵妄等精神症状缓解、慢性疾病病情稳定、药物不良反应缓解以及老年综合征好转或稳定的条件时,可由医疗区床位转至养老区床位。

记者

刘晓华

编辑

伍月汀责编

张秀丽

审核发布

李楠楠

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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